《摔跤吧,爸爸》叫好又叫座。
作为一个法律老师,我看到了以下几个关键词,与各位分享。
一、平等
有人认为这部片子并不像制作者所试图传达的那样倡导女权和平等。
对此,我想从法律史的角度说几点:
(一)女性与男性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古以来就平等吗?
1.我国现状
我国即将正式施行的《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中的规定完全相同,只是使用了“公民(自然人)”这样的表述。
然而,这种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宣布每个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平等的立法,却并不是人类历史的常态。
2.世界民法史
年通过的《法国民法典》(后于年和年两次被命名为“拿破仑民法典”)
的第八条即规定:
“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这是人类历史上宣布一国公民每人都有享有民事权利的开始。
而人类目前已知最早的系统性法典是公元前18世纪末期的汉谟拉比法典。
如果我们用一把尺子来模拟时间刻度的话,我们就可以直观地发现:
红色箭头所代表的立法上民事权利人人不平等的时间跨度,比金色箭头所代表的立法上宣布在民事权利上人人平等(当时还只是一国宣布,目前也不是所有国家都是)的时间跨度要大得多得多得多得多得多!
3.中国民法史
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大清民律草案》中仍规定妻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中华民国民律草案》方才规定男女的民事行为能力平等。而正式颁布施行的《中华民国民法》则是年事了。男女在民事法律上被郑重宣布为平等,在中国,也还不到90年。
印度现在如何呢?
所以,请不要脱离作品所产生的实际土壤来展开批判。
(二)自我的自主选择可以靠自我选择来建立吗?
当然不是!
正如日本的现行民主体制是美国占领军用殖民化的强制手段建立的!
让没有见过男女平等、没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印度女性去“自主选择”,她就只能选择嫁个有钱的老公,不会选择自我奋斗!
二、我要
起先,女儿们是迫于父亲的压力,不得不起早贪黑,慢慢地开始偷懒、搞破坏,甚至意欲奋起革命。
后来,当她们在14岁同学的婚礼上,听到了新娘令人心碎的哭诉……
第二天,女孩子们就开始自觉地训练了……
其实,这就是完美的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过程嘛!
法律人,法科生,你们何时能意识到“我要学”的重要性?!
三、专注
父亲带着孩子们训练的时候,不许吃辛辣、油腻。
你要不要来一块脆球饼?
而当姐姐拿了全国冠军,进了体育学院之后,却开始放纵起来……
当然,我们说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也不必非要削发明志,但是,声色犬马的确也成不了大事。
做大事的人都是专心致志的!
四、专业
到底怎样才是专业?
高大上的教练?
还是土法练的爸爸?
恐怕结合实际的,管用的训练才是最好的!
五、独立
影片开头,爸爸逼着俩闺女跳河。
但怎么跳的,没演。
直接就回家哭着裹毛巾了。
直到影片的结尾,才揭晓了当时的谜底——
爸爸对被逼跳河的孩子们说:
我不可能总是来救你们!关键时刻,你们要靠自己!
你们不可能总是学生,
你们必须学会自我学习、自主思考、独立办案!
六、金钱
爸爸把女儿十余年来历次摔跤比赛赢得的奖金,都夹在相册里珍藏。
这是一种记念。
但是也正印证了那句话:
钱在你手,不是你的钱。钱花没了,才是你的钱!
是不是好有哲理?
七、敬业
啥也不说了,这几位演员,为了演好角色,太敬业了!
敬佩!
只有敬业,才有可能做出成绩!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