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年8月榆林市榆阳区、高新区
二、参赛单位
人口总数超过40万的县(区)、近几年来受到国家体育总局和陕西省体育局业训资助的县(区)应组队参赛。其他县(区)可申请组队参赛。
三、参赛项目(男、女)
(一)自选长拳
(二)传统拳
(三)刀、棍全能
(四)剑、枪全能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8名(其中男女各4名)。
(二)年龄规定:9--11岁(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出生)
(三)运动员每人最多限报3项。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年5月31日前在省直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注册,户籍和学籍属本县(市、区)管辖,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并持有“陕西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IC卡)的适龄运动员。
(五)省属运动队适龄优秀运动员和试训运动员不得回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集训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六)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如无故弃权,不予该队计团体总分。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为个人单项比赛,个人成绩计入团体总分。
(二)竞赛规则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三)比赛第一天进行素质测试,男女分组进行,以测试成绩进行排序、得分。
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米、正压腿、横叉。
测试要求:
1.正压腿:上举腿高度不低于肩,支撑腿脚尖向正前方,膝部伸直,两手叉腰。测量额头离脚尖距离。
2.横叉:测裆部距地面的高度。
(四)计分办法
1.各专项成绩取得前八名运动员,才进行素质排序的成绩计算。
2.进入专项成绩前八名的运动员的素质得分按13、11、10、9、8、7、6、5计算所得分值。
3.专项得分为:比赛成绩名次按13、11、10、9、8、7、6、5计算所得分值。
4.运动员排名成绩=专项成绩排序得分60%+素质排序得分40%。按总得分排列名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得分相等,专项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组分别自选长拳、传统拳、刀棍全能、剑枪全能共四项,以个人单项总得分分别录取男女前八名并给予奖励,按13、11、10、9、8、7、6、5计分。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并给予奖励。报名不足三队或四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男女队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所获名次的得分计算,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规程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计算机用A4纸张打印),医院公章,于年5月31日前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处和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
(二)各队于比赛前二天、裁判员于比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八、经费
大会负担竞赛组织及裁判员等费用,各参赛单位往返赛区的交通费和大会期间食宿等费用自理(具体标准已补充通知为准)。
九、本规程由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国际式摔跤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年8月在榆林市榆阳区、高新区举行。
二、参赛单位
人口总数超过40万的县(区)、近几年来受到国家体育总局和陕西省体育局业训资助的县(区)应组队参赛。其他县(区)可申请组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
古典式:46kg、54kg、60kg、+60kg
男子自由式:46kg、54kg、60kg、+60kg
女子自由式:40kg、46kg、54kg、+54kg
四、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陕西省第七届重点少年儿童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年5月31日前在陕西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注册,户籍和学籍属本县(市、区)管辖,并持有“陕西省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证”(IC卡)的适龄运动员。
(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证明,否则不予参赛。(人身保险证明随报名单寄到赛区。)
(四)运动员资格审查按《陕西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大会设资审机构,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雇佣运动员情况,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具体办法另定。
(五)运动员年龄、户籍以年以后办的带指纹身份证为准。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参加古典跤、男子自由跤和女子自由跤报名分别不超过6人。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每跤种可分别报教练员1名。
(二)年龄规定:12—13岁: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出生(有医务证明及监护人签字证明)。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跤种一个级别的比赛。
(四)省队优秀运动员和试训运动员不得回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适龄集训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地参加比赛;省青少年体校的适龄学生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地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国际式摔跤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全复活制。
(三)比赛只进行个人赛,并按男、女跤种计团体总分。
(四)运动员称重采用着跤衣。
(五)运动员称重后不得弃权,如弃权1人,在团体总分中扣除13分;若比赛中途弃权,取消已获名次。
(六)身体素质测试:未测试者不得参加比赛。
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测试项目及要求:
1.过头翻(30秒)。要求:双脚同时用力,来回计算一次。
2.米跑(秒)。要求:站立式起跑,不许穿跑鞋。
3.立定跳远。要求:双脚原地站立,不助跑,两次试跳,计最好成绩。
4.米。要求:同(2)。
(七)计分方法
1.单项素质得分=同级别测试人数-测试名次;
2.素质得分=四项素质得分之和/4;
3.比赛得分=同级别参赛人数-比赛名次;
4.排名成绩=比赛得分×60%+素质得分×40%;
5.按总得分多少排列名次,如总得分相等,比赛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名次:男、女各组各级别均录取前八名,并按13、11、10、9、8、7、6、5计分,不足8人(含8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报名不足三队或四人的项目则取消比赛,运动员可并入更大级别参赛。
(二)团体总分:古典跤、男、女自由跤分别计算团体总分。按各参赛单位男、女运动员在各组各级别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得分之和录取前六名并给予奖励;若总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定。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各单位将纸质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医院公章,于赛前一个月邮寄至陕西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青少科及承办单位。逾期报名,不安排比赛。